门诊60%,住院最高75%
黄冈市城镇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报销比例为60%,年度限额为400元。
-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 :
- 单独患高血压或糖尿病的患者年度限额500元,同时患“两病”的患者年度限额600元,均按60%的比例报销。
- 门诊慢特病 :
- 报销比例为70%,其中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在医疗机构结算时报销比例为90%,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时报销比例为70%。
- 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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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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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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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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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为10万元/年。
- 异地就医 :
- 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人员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起付线按照黄冈市相应级别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人员自行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起付线为1500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为参保居民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减轻了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建议参保居民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医保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