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的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 65% 。此外,对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住院医疗费实行分段按比例报销,具体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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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1元至16万元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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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1元至6万元报销70%,60001元至16万元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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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1元至3万元报销55%,30001元至6万元报销60%,60001元至16万元报销65%。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在支付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项目费用时,需要先由个人支付10%。另外,对于异地住院医疗费,如果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报销比例会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这些信息提供了一个关于吉林省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的概览,但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会受到政策更新或特殊情况的影响。因此,建议在实际使用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的报销比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