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医保报销的起付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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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医疗机构) :由200元调整为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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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级医院 :由900元提高到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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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医院 :由1500元提高到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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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医疗机构 :由1500元提高到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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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 :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在同级医疗机构规定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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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不低于65%。
建议在就医时,参保居民可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疗机构,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起付标准,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