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的大病保险费用扣除方式如下:
- 缴费标准 :
- 大病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
- 缴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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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的大病保险费用需要由个人全额承担,并由单位在每年1月份代收代缴,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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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通过税务部门服务大厅、税务部门委托收费的银行(如中国银行、洛阳银行)或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缴纳。
- 代扣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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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代扣大病保险费与个人账户发放工作同步进行,按月代扣,代扣标准与职工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一致(目前为1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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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的大病保险费用统一从其个人账户代扣,无需个人申请办理。
- 缴费时间 :
- 灵活就业人员需每年年末缴纳下一年的大病医保费,可以通过“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自行缴纳,也可以办理医保费自动批扣业务。
综上所述,长春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的大病保险费用扣除方式是由个人全额承担,通过单位代收代缴或自行缴纳,并按月从个人账户中代扣。建议灵活就业人员按时缴纳大病保险费用,以确保享受相关医疗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