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门诊统筹 :
- 2025年度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人,较上年提高20元/人。
- 大病保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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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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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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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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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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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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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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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
- 待遇享受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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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参保人员须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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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补缴期为2025年1月1至2025年3月31日,补缴期比上年缩短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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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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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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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 筹资标准 :
- 2024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每人每年分别不低于670元和400元。
- 待遇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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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巩固住院待遇水平,稳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全面推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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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保障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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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保障,合理提高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
- 参保缴费期限 :
- 2024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补充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
- 缴费方式 :
- 参保人在缴费期内携带有效证件自主选择就近的定点银行营业网点柜台办理缴费。
这些政策旨在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因病致贫返贫的风险,并促进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建议符合条件的居民按时参保缴费,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