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普通门诊费用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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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门诊发生的费用可以用医保卡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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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支付比例从50%起步。
- 住院费用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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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看病和门诊看病同样纳入统筹账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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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前可以通过【山西医保】公众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便可在选定的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证件办理住院,就医结束后进行直接结算。
- 个人账户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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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购买特药,以及慢特病患者门诊就医购药等发生的费用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可由医保个人账户基金直接结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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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参保职工所在单位欠缴医保费或本人中断参保后,住院、门诊慢特病、门诊特药不能医保报销,但如果个人账户有余额,仍然可以用于支付就医购药费用。
- 跨省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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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以通过【山西医保】公众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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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 省内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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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已建成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11个市实现了跨市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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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可持社会保障卡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省去了个人先垫付、后报销的繁琐环节。
- 门诊慢特病待遇 :
-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病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10种病种。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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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提前了解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以便在异地就医时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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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异地就医时,尽量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证件进行直接结算,以简化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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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个人账户余额的使用,以便在单位欠缴医保费或中断参保时,仍能支付就医购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