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洛阳市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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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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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由每人每年28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350元。
- “两病”门诊 :
-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门诊用药费用按照5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为240元/人。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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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医院 :起付标准1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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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医院 :起付标准600元,600至3000元部分报销比例55%,超过3000元部分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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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1200元,1200至4000元部分报销比例53%,超过4000元部分报销比例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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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中医药服务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
- 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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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以下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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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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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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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
- 特殊人群 :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为0.55万元,支付比例为55%(0.55万元-10万元),10万元以上部分救助75%,不设支付限额。
这些政策旨在提高参保居民的医保待遇,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建议参保居民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