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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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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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800元,报销比例为85%;12万元以下的部分,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报销比例为85%;超过12万元至45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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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1300元,报销比例为90%;18万元以下的部分,最高支付限额为18万元,报销比例为90%;超过18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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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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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起付标准为在职人员800元,退休人员700元(不满70岁)或650元(70岁及以上),报销比例分别为75%、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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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起付标准以上至12万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为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90%,超过12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
- 大额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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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 :报销比例为94%,个人自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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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 :报销比例为96%,个人自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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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 :报销比例为98%,个人自付2%。
这些比例可能会因不同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同的医疗机构和不同的个人缴费额度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使用中,以最新的政策为准,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