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410元
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 每人410元 ,其中包含10元长期护理保险费。对于特定困难群体,如呼和浩特市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烈属、低收入家庭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居民以及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的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及突发严重困难人员,个人缴费标准按上述标准的50%确定,即每人200元,剩余部分由市本级与旗县区按现行财政体制比例分担。符合医疗救助资助条件的参保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资助,具体资助标准根据呼和浩特市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另行制定。集中缴费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