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的医保报销额度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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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站、卫生院等一级医院报销50%,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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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及以上根据各统筹区自行安排,长春市和辽源市年度最高500元,其他地区为350元。
- 慢性病报销 :
- 高血压、糖尿病、脑血管后遗症等19种慢性病,在医疗机构报销60%,年度最高限额为6500元。
- 特殊疾病报销 :
- 结核病、艾滋病、血友病、手足口病等48种特殊疾病,报销比例按照同等级别住院比例,指定机构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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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8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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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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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线11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
- 异地就医 :
- 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会有所降低,具体比例需要根据就医地的医疗机构级别和费用分段支付比例来确定。
- 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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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350元,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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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 :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10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1500元。
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