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北京市医保返款的最新政策如下:
- 在职员工个人账户计入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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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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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中的30%,按照不同年龄段划入个人账户:小于35岁的职工按照工资的0.8%划入,大于35岁小于45岁的职工按照基本工资的1%划入,45岁以上的职工按照基本工资的2%划入,小于70岁并且已经退休的职工按照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4.3%计入,大于70岁的退休职工则按照4.8%计入。
- 退休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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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70岁的退休人员,每月返还金额为100元,扣除3元大病保险后,实际返还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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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返还金额为110元,扣除3元大病保险后,实际返还107元。
- 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
- 医保卡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扩大,参保人员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可以使用,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可以报销,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等费用。
-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
- 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健全,提高了退休人员门诊共济待遇,年度起付标准为1300元,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金额上不封顶,门诊费2万元以下的部分,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在医院支付比例为85%,社区为90%;7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在医院和社区支付比例均为90%。门诊费2万元以上的部分,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均为80%。
这些政策旨在优化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扩大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并提高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适应这些变化,以便更好地利用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