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是能够跨省使用的 ,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已经调整了一系列异地就医政策,使得跨省就医变得更加便捷。具体来说,只要参保人员已经在本人参保地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那么他们在北京市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普通住院和普通门诊直接结算业务的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就可以实现“结算即报”。
在结算时,参保人员需要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等。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则执行本人参保地医保报销政策。
此外,为了确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能够实现直接结算或手工报销,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需要先将其基本个人信息录入到医保信息系统库,进行备案。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包括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和跨省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备案。
因此,如果您是北京医保参保人员,想要在外地使用医保,只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就可以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医保定点医院享受“结算即报”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