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的医保体系中 存在统筹账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三条,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账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相结合的制度,个人医疗账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而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此外,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责,其中个人账户主要用于小病或门诊费用,而统筹资金主要用于大病或住院费用。
具体来说,嘉兴医保的统筹账户用于支付普通住院医疗相关费用、特殊门诊医疗支出以及急救抢救相关费用等。这些信息表明,嘉兴医保确实有一个统筹账户,并且这个账户在医保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