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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的职工医保是包含生育津贴的 。自2025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缴费基数按照其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确定,缴费费率与各师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含生育保险)保持一致。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按照国家和兵团规定的职工产假天数计发,计发标准为上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30。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需分娩前生育保险已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且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必须处于生育保险参保有效状态。缴费不足12个月的,待缴费满后享受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在职工医保待遇等待期内分娩的,不享受生育津贴。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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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应确保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费用,以便享受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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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为上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30,因此缴费基数越高,生育津贴也会相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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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申请条件包括分娩前生育保险已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且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必须处于生育保险参保有效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