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产假期结束后
灵活就业参保女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在法定产假期结束后领取生育津贴。具体条件如下:
- 产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不含生育当月) :
- 如果产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不含生育当月),可以在法定产假期结束后领取生育津贴。
- 产前连续缴费不满9个月,产后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不含生育当月) :
- 如果产前连续缴费不满9个月,产后需连续缴费满12个月(不含生育当月)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领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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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需要维护账户,通过“河南医保”小程序或其他指定渠道进行账户信息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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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津贴拨付条件后,系统会自动审核并拨付生育津贴。
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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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通常为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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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南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女职工,可以使用医保卡结算,符合产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产后交满188天的条件,无需提供额外资料,静待生育津贴发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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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南省外异地医院生育的女职工,可以在产后188天后,通过“河南医保”微信小程序提交生育津贴申领,并按照提示进行信息填写和上传。
建议灵活就业参保女职工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及时进行生育津贴的申请和账户信息维护,以确保能够顺利领取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