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的医保统筹支付比例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南京市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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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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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50%以上。
- 南京市居民医保 :
- 住院统筹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70%。
- 省内跨市就医 :
- 住院治疗的起付线增加1倍,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 跨省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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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按照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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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为50%。
- 苏州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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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居民、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大龄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等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时按65%的比例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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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县)级医院、专科医院就医的,按40%的比例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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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园)学生、少年儿童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B级定点零售药店就医配药,统一按65%的比例结付。
-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
- 城乡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医药费、一般诊疗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产前检查费等费用保障,报销比例50%左右,封顶线600元-2000元不等。
-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
-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50%以上,药品费用封顶线1600元以上。
-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 :
- 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由职工门诊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支付比例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70%、65%、60%,退休人员分别增加5个百分点。
- 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
-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和诊所、门诊部等符合条件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统筹基金报销,支付比例为70%,年封顶线为1500元。
-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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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50%左右,起付线0-200元不等,年度限额600至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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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相关治疗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限额1600元。
这些比例和规定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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