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的医保异地门诊 能够 报销。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费用 :
- 辽宁省内异地就医门诊费用可以通过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来实现。参保人员需要先备案,备案后,在就医地已接入医保定点医院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时,可以直接使用医保卡结算,享受参保地的报销政策。
- 门诊慢特病费用 :
- 辽宁省增加了5种门诊慢特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需要在参保地完成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和异地就医备案后,持医保码在全国所有医保统筹地区已开通相应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现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
- 报销比例和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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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通常根据医保政策规定,不同项目(如药品、检查费用和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药品报销比例较高,而检查费用和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相对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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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涵盖了门诊治疗、住院治疗、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等多个方面,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
- 备案要求 :
- 参保人员应凭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保卡申请办理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在居住地已接入医保定点医院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时,可以直接使用医保卡结算。
综上所述,辽宁省的医保异地门诊报销政策较为完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在就医地直接结算门诊费用,享受参保地的报销政策。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并办理好相关手续,以便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