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马晶晶王鹏案的结局如下:
- 案件背景 :
- 2010年11月23日,甘肃省图书馆助理馆员王鹏因多次举报大学同学马晶晶在公务员招考中作弊,被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
- 案件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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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于2010年12月1日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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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委、市政府认定这是一起错案,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 处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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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公安分局局长何泽祥和政委汪红东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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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公安局向王鹏赔礼道歉并作出了国家赔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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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获得了3000元补偿。
- 社会反响 :
- 该案引起了媒体和网民以及法学专家对于“诽谤罪”的定性进行了极大的争议。
综上所述,宁夏马晶晶王鹏案最终以王鹏获释、相关责任人被免职和国家赔偿的方式告终。尽管案件得到了纠正,但公众对案件真相的质疑仍未完全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