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医保门诊 可以报销 。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 :
- 参保居民在芜湖协议定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二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药费用,年度起付线50元,剩余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报销50%,年度报销限额75元。
- 常见慢性病门诊 :
- 不设起付线,按60%的比例进行报销,年度累计报销限额3000元。患多种慢性病的,每增加1个病种,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增加300元,年度最高限额500元。
- 特殊慢性病门诊 :
- 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省外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比照省外医院住院报销规定执行。
- 职工医保门诊 :
-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一级及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二级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400元,年度累计最高400元。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60%、50%,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2000元。
- 门诊共济政策 :
- 2022年7月1日起,芜湖正式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实现参保职工门诊费用可报销、个人账户可共济。
这些政策旨在提高医保报销的可及性和保障参保群众的待遇。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门诊类型进行报销,并确保在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