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95%
甘肃省职工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一般情况 :
- 职工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比例一般可达到80-95%。
- 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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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在市内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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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备案地住院治疗执行市内同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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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比例还与就医费用有关,例如,3000元以下、3000至5000元、5000至10000元、10000元以上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8%、90%、9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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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贵重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按不同比例报销,分别为80%、70%、70%。
- 医院等级 :
- 各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例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 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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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医院就诊,起付标准为3万元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个人需要支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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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院就诊,起付标准为3万元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87%,职工个人支付达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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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院就诊,起付标准达到3万元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85%,职工个人只需支付15%。
- 退休人员 :
- 退休人员的个人支付比例只占职工支付比例的60%。
综上所述,甘肃省职工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比例较为详细且复杂,具体报销比例会根据就医地点、医院等级、医疗费用等因素有所调整。建议职工在住院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以确保能够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