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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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0%(在职人员),退休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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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0%(在职人员),退休人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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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60%(在职人员),退休人员65%。
- 门诊慢特病 :
- 起付线600元,10万元以下报销比例80%(在职人员),退休人员90%;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90%(在职人员),退休人员95%。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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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次300元,第二次150元,第三次及以后0元,报销比例90%(在职人员),退休人员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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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首次500元,第二次250元,第三次及以后0元,报销比例85%(在职人员),退休人员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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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首次800元,第二次400元,第三次及以后0元,报销比例80%(在职人员),退休人员90%。
- 生育津贴 :
- 参保职工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100%,不设起付线。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 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职工,住院(含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基础上提高5%(退休提高2.5%),超过基本医保与大额补助保障一累计报销限额60万元以上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再统一按90%补助,不设封顶线。
-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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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一:补助职工住院(含门诊慢特病)超出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按90%(退休95%)报销,报销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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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二:经基本医保、大额补助保障一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后的住院(含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线2万元,按75%报销,报销限额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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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三(特药补助):大病保险特殊药品费用实行单独支付,起付线2万元,按80%报销,报销限额40万元(特困、低保和返贫致贫人员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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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四(罕见病特药补助):罕见病特药费用实行单独支付,起付线2万元,按80%报销,报销限额40万元(特困、低保和返贫致贫人员无起付线)。
这些报销比例和起付线适用于大多数常规医疗情况,但特定情况下(如生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等)可能有不同的政策。建议参保职工详细咨询当地医疗保障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