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农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门诊是可以报销的,但报销比例和限额与本地就医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政策和流程。
报销比例和限额
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
- 县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
- 市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
- 省级定点医院: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
- 省外非定点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报销限额
- 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报销封顶80元。
- 门诊观察:每日最多可报销30元,每年最多可报销1000元。
- 门诊大病:每人每年报销封顶线1万元。
报销流程
办理备案
- 转诊备案:因病情需要转诊至异地医院治疗的,需由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证明,并在参保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备案登记。
- 急诊备案:因外出务工、探亲等原因在异地突发疾病需急诊抢救的,需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向参保地新农合经办机构备案。
就医结算
- 直接结算:在开通新农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可凭社保卡直接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 手工报销:在未开通新农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携带相关材料回参保地新农合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注意事项
报销材料
- 身份证或户口本。
- 新农合参合缴费票据。
- 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证明。
- 产生的医疗费用清单以及住院的发票等。
- 首次使用合作医疗报销凭证。
报销时限
一般情况下,新农合异地就医报销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时间以当地新农合经办机构为准。
浙江新农合异地就医门诊可以报销,但报销比例和限额较本地就医有所降低。参保人员需办理转诊或急诊备案,并在开通新农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可直接结算。未开通直接结算的,需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报销时需准备相关材料,并注意报销时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