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的医保报销标准如下:
- 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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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3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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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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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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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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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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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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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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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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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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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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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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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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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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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救助金 :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支付比例90%;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救助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超过部分医保承担70%,个人承担30%。
- 城镇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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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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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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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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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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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具体报销比例未提供,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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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起付标准600元,统筹范围内支付比例60%,报销限额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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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统筹范围内支付比例65%,最高支付限额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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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 :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50%,限额200元。
- 大病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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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 :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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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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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最高支付限额 :52万元。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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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 :符合门诊慢性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按65%的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市外就医首先自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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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待遇 :在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门诊统筹累计支付限额仅限当年使用,一个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200元。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