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不能使用
福州的医保在厦门 一般不能直接使用 。如果需要在厦门使用医保,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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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在出差、探亲、休假等情况下,因紧急住院的医疗费用可以按参保所在地的医疗保险办法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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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 :如果已经退休且子女在北京定居,可以申请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办好后可以在异地选择一到两家定点医院就医,费用先自己垫付,然后回参保地医保中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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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转移 :如果在厦门工作,可以将社保关系转移到厦门,这样在厦门的就医就可以使用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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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福州医保卡在厦门的药店可以使用,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参保地支持异地药店购药服务,并且参保当地的政策允许进行备案,同时就医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服务的医保定点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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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根据《社会保险法》,跨省异地就医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可以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同时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综上所述,虽然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使用福州的医保,但一般情况下,福州的医保在厦门不能直接使用。建议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医保使用方式,并及时办理相关的医保转移或备案手续,以确保医保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