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异地就医的办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备案对象、流程、待遇标准和注意事项。以下是详细的指南。
异地就医备案对象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指退休后在参保地设区市外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指在参保地设区市外长期居住且不迁户籍的参保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指用人单位派驻参保地设区市外长期工作的参保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
指经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批准,需要到设区市外医疗机构继续就医的参保人员。
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现场备案
异地就医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相关材料(如居住证明或有转诊资质的参保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转外就医证明)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代办时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不见面备案
异地就医人员可以利用参保地医保部门设置的手机APP、市政务网、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医保经办自助一体机、电话传真等,按提示录入信息并传输相关材料。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备案。
医疗机构备案
异地转诊人员在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通过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直接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
异地就医待遇标准
直接结算
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持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个人用个人账户支付或现金支付,应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结算。
零星报销
符合一定情况的参保人员,可以先自己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凭零星报销所需的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如未联网结算、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等原因导致的未能刷卡直接结算的费用。
异地就医注意事项
备案有效期
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一经办理,备案有效期通常为一年。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因工作、生活需要临时返回参保地就医或在多个备案地就医,按照参保地政策直接结算。
报销时限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从收齐异地就医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材料之日起,完成报销时间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江苏省内异地就医的办理主要包括备案对象、流程、待遇标准和注意事项。参保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备案方式和渠道,确保在异地就医时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