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职工门诊统筹制度最早开始于 2000年 。这项制度旨在解决职工在就医过程中的医疗保障问题,通过职工和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医保费用,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以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和增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
此外,自2024年1月1日起,保定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均提高了10个百分点。具体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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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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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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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城乡居民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这些调整旨在进一步增强门诊保障效能,减轻参保职工的门诊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