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1月1日起,海南省职工医保的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标准(含一般诊疗费)进行了调整。具体标准如下:
-
在职人员 :年度最高支付标准从1500元上涨到2500元。
-
退休人员 :年度最高支付标准从2000元上涨到3000元。
此次调整后,职工普通门诊待遇标准均提高了1000元,涨幅达到67%和50%。
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标准是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参保人员一次或多次就医普通门诊累计可以享受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度。一个自然年度内,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住院医疗费用的统筹支付限额累计计算。
此外,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的年度起付线(额度)也进行了调整: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年度起付标准为10元。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年度起付标准为50元。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年度起付标准为100元。
建议参保人员了解新的医保政策,合理规划就医,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