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一级医院 :
- 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 二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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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县二级医院就医,医疗费用在6000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60%,高于6000元的报销比例为80%,起付线是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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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市二级医院,报销比例还是一样的,区别是起付线为600元。
- 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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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县级三级医院就医,医疗费用在6000元以下报销比例为65%,高于6000元报销比例为80%,起付线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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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市级三级医院看病就医,医疗费用在一万二以下报销比例为55%,高于一万二的报销比例为75%,起付线为800元。
- 省外医院 :
- 医疗费用在两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45%,高于两万元的报销比例为70%,报销的起付线是1500元。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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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单次门诊支付封顶额为35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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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单次门诊支付封顶额为25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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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为80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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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报销90%,起付线1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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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80%,起付线4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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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未明确提及,但根据其他信息,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通常在55%到75%之间。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以最新的政策为准,因为医保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