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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不在一个城市是可以实现家庭共济的 。根据最新的政策信息,只要共济人(即授权人)和被共济人(即家庭成员)在同一省份内参保,无论是否在同一个城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都可以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参加居民基本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具体实现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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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省内共济 :共济人和被共济人在同一个基本医保统筹区(通常是同一个地级市)可以共济。例如,北京、天津、上海等25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经实现了这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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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共济 :如果共济人和被共济人在不同省份参保,但只要在同一省份内,也可以实现共济。例如,江苏等地不仅实现了省内异地共济,而且共济的资金还可以跨省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家庭共济有一些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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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的家庭成员仅限于父母、配偶和子女等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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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的家庭成员必须参加了基本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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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需为正常参保的职工。
因此,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即使医保不在一个城市,也可以实现家庭共济。建议您根据所在省份的具体政策,通过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平台进行操作和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