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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医保在辽宁门诊 能 报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此外,异地就医门诊费用也可以报销。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时,可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并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选择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具体到吉林省和辽宁省,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步骤进行异地就医门诊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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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需要凭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就医地开通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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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定点医药机构 :备案后,参保人员可以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就医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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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在异地联网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可以使用个人账户进行刷卡直接结算,享受医保待遇。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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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备案 :为了确保能够顺利报销,建议参保人员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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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政策 :参保人员应详细了解参保地和就医地的医保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