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自贡的参保人员 可以使用医保报销生育费用 。具体的政策如下: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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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自贡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符合待遇支付条件的,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标准为生育700元;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500元;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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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调整为顺产3000元、难产(含剖宫产)5000元限额支付,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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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自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生育时符合待遇支付条件的,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标准为生育或怀孕满7个月(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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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调整为顺产1500元、难产(含剖宫产)2500元限额支付,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此外,自贡市还将“取卵术”在内的13项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人员使用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不设起付标准和乙类先行自付比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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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避免因断缴影响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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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并充分利用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报销政策,以减轻生育期间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