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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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报销比例最高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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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最高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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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最高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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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最高为20%。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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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的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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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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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为30%。
- 大病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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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和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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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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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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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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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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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这些比例和规定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有所调整,建议患者在就诊时详细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疗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