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共济政策允许外地父母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子女的医保卡 。具体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而有所不同,但根据上海市医保局的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可以从仅限职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配偶、父母及子女等家庭成员共济使用。这意味着,如果父母在外地,且符合一定条件,子女可以将自己的医保卡共济给父母使用。
为了实现这一政策,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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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必须为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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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的社保卡(个人账户)余额需超过一定金额(例如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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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需已参加当地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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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的个人账户必须为零或无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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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了社保卡家庭成员关联。
此外,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已经启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跨省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报销医疗费用。
因此,如果外地父母符合上述条件,并且子女已经完成了相关操作,那么他们可以通过医保共济政策使用子女的医保卡。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了解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