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湘西生孩子,可以报销的费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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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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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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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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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
-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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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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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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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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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 职工产假津贴 :
- 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 计划生育手术费 :
- 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 产前检查费 :
- 生育前(含7个月以上引产)的产前检查费用定额补助800元,生产后在医院结算时医保基金直接补助发放。
- 住院分娩费用 :
- 顺产3000元,助娩产3500元,剖宫产5000元。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名婴儿医保基金支付限额增加10%。
- 节育、流产部分费用 :
-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为240元;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门诊、住院分别为500元、800元,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为1500元;怀孕7个月以上引产为3000元;输卵管绝育术补助1500元;输卵管复通术3500元。
建议在生孩子前,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报销流程,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到各项报销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