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保账户共济的使用方法如下:
- 网上登录“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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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s://ggfw.ylbz.he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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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平台后,点击“服务目录”,然后选择“个人服务”->“经办服务”->“账户共济成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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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共济家庭建立”填写信息建立家庭,点击“共济成员维护”添加家庭成员,对应家庭成员点击“绑定”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使用。
- 通过微信搜索“河南医保”小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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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微信,搜索并进入“河南医保”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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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我要办”,选择家庭共济服务,然后点击“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绑定”进入新增家庭信息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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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信息建立家庭并添加家庭成员,对应家庭成员点击“绑定”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使用。
- 通过支付宝搜索“河南医保”小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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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支付宝,搜索并进入“河南医保”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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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我要办”,选择家庭共济服务,然后点击“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绑定”进入新增家庭信息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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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信息建立家庭并添加家庭成员,对应家庭成员点击“绑定”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使用。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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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才有个人账户,也只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才能够将本人个人账户的资金共济给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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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家庭共济”后,被共济人在就诊时可以使用共济人个人账户里的钱,就诊时仍然是使用就诊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者医保电子凭证,“家庭共济”的是共济人个人账户里的钱,而不是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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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在就医时具体享受的医保报销待遇,需要结合被共济人所参加医疗保险待遇政策,与共济人参保待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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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人和家庭成员之间需是正常参保状态才能实现个人账户共济结算,暂停参保的,不支持使用个人账户共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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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结算的顺序,优先使用本人个人账户,本人个人账户无余额时使用共济人个人账户,同时被多个共济人绑定的,使用个人账户余额多的。如果多个账户余额一样多,按姓名排序优先使用排名最靠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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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结算后,解除绑定关系的,此时家庭成员需要退费时,共济费用退还至共济人的个人账户。若共济人因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或其他原因终止参保的,不支持退费。
建议您根据个人习惯选择一种便捷的方式进行绑定,确保家庭成员能够顺利使用共济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