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甘肃省农村医疗保险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
甘肃省自2017年1月1日起,将农村医疗保险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这一制度实现了全省各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的统一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
- 缴费标准 :
目前,甘肃省农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120元,财政补助为每年300元。对于特殊群体,如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财政会给予全额补助。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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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 :报销比例在50%左右,不设起付线。其中,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约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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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 :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分别为100元(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二级医疗机构)和600元(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在一级医疗机构为90%,在二级医疗机构为80%,在三级医疗机构为6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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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 :个人自负部分超过5000元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分段递增,具体比例为0-1万元(含1万元)报销50%,1-2万元(含2万元)报销55%,2-5万元(含5万元)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65%。
- 门诊慢特病 :
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将依据疾病谱特点、发病率等适时动态调整。支付范围包括与疾病相关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和支付标准内的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方面,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标准,在相应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分别按政策范围内费用的85%和70%报销。部分高医疗费用病种如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等,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分别为90%和80%。
- 医保服务优化 :
甘肃省医保局为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线上参保缴费服务体验,整合了个人医保缴费、家庭共济代缴等功能,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服务专区,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及甘肃医保服务平台APP等线上渠道进行操作。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并优化参保和缴费流程,提升服务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