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待遇 :
- 在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和单次报销限额,基本医保基金报销比例为60%,年度报销限额150元。
- 普通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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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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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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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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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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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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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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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市域内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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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省内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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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增加0.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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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省内异地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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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
- 常见慢性病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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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医疗机构 :起付线200元/年,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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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起付线200元/年,报销比例50%,报销限额2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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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每增加一个病种,年最高限额增加500元,同一慢性病人年最高限额4500元。
- 职工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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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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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 :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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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 :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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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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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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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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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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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 居民医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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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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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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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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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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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省内医疗机构最多再报销30万元,省外医疗机构最多再报销20万元,不叠加计算。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