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报销比例为60%,一个保险年度内支付限额为200元/人。
- 门诊特殊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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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类门诊特殊疾病按门诊可报费用的70%报销,精神疾病按90%报销,年度限额合并计算,最高可报6000元/病/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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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类门诊特殊疾病按住院报销。
- 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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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设置,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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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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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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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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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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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市境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在相应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基础上下调5个百分点。
- 大病保险 :
- 基本医保缴费后则同步享受大病医保,个人不再另行缴费,总体报销比例不低于60%。
- 补充医疗保险 :
- 若购买了50元/人的补充医疗保险,还可以享受补充保障待遇。
- 连续缴费激励政策 :
-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每连续缴费2年,报销比例增加1%,最高可增加10%,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5%。
- 其他优惠政策 :
- 大中专学生待遇享受时间是从2023年9月1日开学报到的时候开始的。
这些报销比例和待遇旨在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您根据最新的政策和个人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和缴费档次,以最大化享受医疗保险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