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医保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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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 :报销比例为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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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元 :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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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 :报销比例为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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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 :报销比例为95%。
对于乙类药品、贵重药品以及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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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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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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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70%。
此外,对于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跨省转诊就医人员、跨省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的就医费用,执行与参保地相同的医保待遇支付政策,不下浮支付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异地就医使用的是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参保地的报销政策。在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时,个人需先承担符合规定医疗费用的10%(不纳入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在扣除住院起付线、需自费的诊疗项目、药品费用后,对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按就医地的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标准给予报销。
建议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进行备案登记,以便享受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待遇,并确保了解并遵守相关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