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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实现省内跨市就医直接结算
广东省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医保政策,允许省内跨地就医直接进行医保报销。这一政策的实施,意味着参保人员在省内其他城市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时,无需先自行垫付费用,而是在结算时直接由医保进行报销。
政策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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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服务 :定点医药机构应为参保人员提供省内跨市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各市互认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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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就医或异地生育就医的参保人员需办理省内跨市就医备案,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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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待遇 :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及生育保险待遇等执行参保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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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情况 :对于因急诊抢救就医且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应选择相应系统接口办理直接结算,无需参保人员垫付费用后返回参保地报销。
建议
由于具体的报销政策可能因参保种类、地区和实际情况有所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在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