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医保门诊的上限根据不同的医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 职工医保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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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病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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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在职职工:年度支付限额由3000元提高到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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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及以上在职职工:年度支付限额由3500元提高至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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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均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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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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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职工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费年度起付标准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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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90%,二级医疗机构为85%,三级医疗机构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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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按病种费用水平类别分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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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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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病种门诊医疗费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为90%。
- 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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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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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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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9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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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日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0元和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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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原有政策规定基础上增加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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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定点医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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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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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这些规定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并分别适用于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建议关注官方通知,以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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