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北京医保确实支持家庭共济 ,但需满足一定条件。以下是具体的家庭共济政策:
- 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 :
- 医保遵循“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的原则,个人的医保只能自己使用,不能与他人共用,包括父母、夫妻、子女等亲属。
- 家庭共济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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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必须都是北京医保的参保人。如果父母在外省市参保,而自己在京参保,这种共济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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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京通”小程序进行“家庭共济”备案。
- 共济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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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家庭共济的范围限于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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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0日起,共济范围扩大到近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 使用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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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使用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使用他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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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关联多个他人账户,应按照备案顺序使用。
- 使用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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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和共济对象在定点医院看病时产生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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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可以用于为本人和共济对象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以及购买北京市普惠健康保等。
建议 :
- 建议您先确认家庭成员是否都是北京医保的参保人,并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京通”小程序完成家庭共济备案,以便顺利享受家庭共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