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眉山市的职工医保参保人 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代缴家庭成员的城乡居民医保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眉山市已开通此项业务,参保人可以在“眉山智慧医保”公众号中按提示进行操作。此外,眉山市医保局也成功上线了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共济功能,参保职工可以将本人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直接共济支付其家属在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因此,眉山市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家庭成员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并且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共享个人账户的资金。建议参保人关注“眉山智慧医保”公众号,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规定,以确保医保的正常使用和报销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