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辽宁沈阳的医保门诊统筹异地结算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 :
- 直接结算 :
-
参保人员可以持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已开通相关服务的二级及以上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直接结算。
-
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以及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 手工报销 :
-
因系统等原因无法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可以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
未能在异地直接结算的回参保地办理手工报销的,执行“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 异地备案 :
-
异地就医须提前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备案。异地医疗费用应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备案地)定点机构就诊直接结算,按照就医地目录范围、沈阳支付标准结算。
-
备案后,患者可以查询参保地规定,在就医地选择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然后持原来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直接结算。
- 门诊慢特病费用结算 :
-
辽宁省14个市和省本级作为就医地,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新增提供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
辽宁省的参保群众按照参保地规定完成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和异地就医备案后,持医保码在全国所有医保统筹地区已开通相应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现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
建议:
-
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并确认就医地的医保政策和规定,以便在异地就医时能够顺利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
对于无法直接结算的情况,及时回参保地办理手工报销,避免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