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居民医保报销政策包括普通门诊待遇、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待遇以及大病保险等。
- 普通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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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50%,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不低于2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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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居民医保年度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年500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25%,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50%,使用中草药及中医适宜技术报销比例相应提高10个百分点。
-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待遇 :
- 参保城乡居民被诊断为高血压糖尿病而未纳入门诊慢性病病种管理,且需服用降压药、降血糖药物的患者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范围内用药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50%。
- 大病保险 :
- 大病保险报销14.07万元,医疗救助报销0.78万元,经“三重保障”(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合计报销36.85万元,综合报销比例为68%。
- 缴费与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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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昆明市居民医保费用需在2025年2月25日前缴纳,2025年2月25日至6月1日期间缴纳的费用将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6月1日起可正常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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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至12月期间缴纳的费用需按年度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部分之和缴纳(1070元/年·人),并有3个月待遇等待期,6月1日起可正常享受待遇。
- 鼓励连续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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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缴费1年,每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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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次年正常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并鼓励居民连续缴纳医保费用以享受更好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