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职工医保在黔西南州人民医院门诊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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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起付标准为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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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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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75%,退休人员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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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70%,退休人员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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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65%,退休人员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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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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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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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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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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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
- 慢特病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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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病种范围、慢特病认定和支付政策按全省统一政策及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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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实行分类保障,共43个病种,分为省内门诊慢特病和州内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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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150元,在定点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分别为95%、9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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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门诊特殊疾病不设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费用支付比例同州内住院报销比例;精神类疾病(含六类亚型),政策范围内费用不区分定点医疗机构级别,支付比例为85%,取消乙类长效针剂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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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详细情况请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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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在黔西南州人民医院(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普通门诊的报销比例为70%(在职职工)或75%(退休人员),日支付限额为400元,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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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 :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需根据所患慢特病种类和当地医保政策确定,建议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