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信息: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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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线3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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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线6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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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线9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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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在同级别医疗机构就诊支付比例较在职职工提高5个百分点,即分别为65%、60%和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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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6000元,超过部分按住院支付比例执行。
- 门诊慢性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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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范围内费用 :支付比例为80%,个人自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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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病种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2000元(精神病病种30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 门诊特殊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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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功能衰竭、重性精神病病种 :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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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病种 :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与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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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特殊病病种 :起付线600元,支付比例按照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执行。
- 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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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三百元至三万元之间 :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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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万元至四万元之间 :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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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万元至十万元之间 :报销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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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之间 :报销比例为85%。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旨在引导参保人员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解决,减少“小病大医、小病大治、过度诊疗”等现象,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的医保政策,合理选择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