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
-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报销90%。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报销85%。
-
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 :报销85%。
-
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60%。
-
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报销限额 :500元。
- “两病”门诊待遇 :
-
高血压 :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90%。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70%。
-
糖尿病 :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销90%。
-
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
-
三级医疗机构:报销70%。
-
高血压和糖尿病同时患有 :
-
年度内最高报销2000元。
- “慢特病”报销 :
- 恶性肿瘤、慢性肾炎等慢性病 :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报销8000元,多种疾病最高报销10000元,起付线150元。
- 产前检查待遇 :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报销85%。
-
二级医院 :报销60%。
-
三级医院 :报销50%。
-
年度最高报销限额 :1100元(与普通门诊统筹额度合并保障)。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适用于贵州省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建议参保居民在就诊时,尽量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和更低的起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