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省内异地就医政策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便利的医疗服务和医保结算支持。以下是政策的主要内容和相关实施细则:
1. 政策总体目标
辽宁省通过《辽宁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版)》和《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经办规程(2023年版)》等文件,优化异地就医流程,提升医保结算效率,解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垫付”问题,实现“免申即享”等便捷服务。
2. 适用人群
辽宁省异地就医政策适用于以下几类参保人员:
- 异地转诊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至外地的参保人员。
-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异地突发疾病需要进行急诊抢救的参保人员。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因工作、生活等原因长期居住在异地的参保人员。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因短期出差、旅游等原因临时外出并需就医的参保人员。
- 女职工生育住院人员:参加辽宁省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省内异地生育住院。
3. 报销待遇标准
- 异地转诊和急诊抢救人员:医保支付比例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
-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支付比例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在就医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执行参保地本地就医待遇标准,即“两城一家”服务。
- 女职工生育住院费用:按参保地相应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直接结算。
4. 结算流程
(1)备案流程
参保人员需提前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具体方式包括:
- 现场办理: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服务大厅。
- 网上办理:通过参保地网上服务平台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办理。
- 备案信息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
(2)就医流程
- 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需选择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
- 持卡或凭证就医: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 免申即享:对于急诊抢救、临时外出就医及女职工生育住院等情况,无需申请备案,可直接持卡或凭证结算。
5. 最新政策亮点
- 简化转诊手续:全省参保人员病情符合转诊病种目录及标准范围的,无需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医保经办机构或其委托的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办理备案。
- “免申即享”服务:急诊抢救、临时外出就医及女职工生育住院等情况可直接结算,无需申请备案。
- “两城一家”服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可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6. 注意事项
- 参保人员需确保备案信息准确无误,并在就医前确认所选定点医疗机构是否支持异地联网结算。
- 不同就医情形的待遇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政策内容,可参考辽宁省医保局发布的《辽宁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办法(2022年版)》或《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经办规程(202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