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内异地就医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临时外出异地住院 :
- 无需备案 :参保人员临时外出异地住院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即使跨省异地住院也不需要备案。
- 医院转诊异地住院 :
- 转诊医院备案 :通过医院转诊的异地住院就医,转诊医院会直接办理备案手续。
- 异地急诊抢救留观的门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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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门槛费 :异地急诊抢救留观的门诊费用无需承担门槛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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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医保报销比例为60%,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45%。
- “免申即享”服务 :
- 自动备案 :参保人员在全国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时,无需材料、申请和备案,即可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门诊费用异地医保结算 :
- 试点城市 :沈阳、本溪、辽阳三市和省直医保已开展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省内门诊购药费用直接结算。
- 异地居住人员就医 :
- 备案手续 :异地居住人员只需向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再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即可在居住地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保直接报销。
- 医保目录和报销政策 :
- 执行就医地政策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参保地的报销政策。
- 门诊慢特病保障制度 :
- 统一政策 :辽宁省将统一规范全省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认定标准、保障范围、待遇标准和经办流程,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和基金使用效能。
- 省内异地住院直接结算 :
- 按病种付费管理 :2025年底前,所有省份要将省内异地住院直接结算费用纳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管理,参保人员继续按参保地医疗保障政策享受待遇。
这些政策旨在简化异地就医流程,提高异地就医的便利性和报销效率,减轻参保人员负担。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确保在异地就医时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